从共同创业到到分道扬镳,合伙公司难长久,苦也难是喜也难,当然最难的还是公司宣布解体以后的办理流程。
合伙企业注销办理流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二、条件(之一)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三、提交资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