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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07:18:01浏览:157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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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根据《长宁商标法》规定,长宁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以下文件报送商标局备案: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后果 根据《商标法》规定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一、长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根据《长宁商标法》规定,长宁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以下文件报送商标局备案: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备案有什么后果

根据《商标法》规定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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