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入的货物和固定资产是否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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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销售货物的一般纳税人,公司购入的货物、固定资产用于公司大楼院子里的园林建设、用于公司自己内部的博物馆展示进项是否允许抵扣?税局回答为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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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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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按照营改增36号文件,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项目有: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2、免征增值税项目。 3、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4、非正常损失的的项目。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按照以上规定,你司购入的货物、固定资产用于公司大楼院子里的园林建设属于不动产项目,如果发生时间在2015年5月1日以后,且该不动产建设与公司经营有关,按照营改增文件规定,可以进行抵扣。关于厂区内的博物馆也要看与生产经营是否相关,如博物展示的是公司的发展历史或相关产品,那么,可以理解为与生产经营相关,可以进行抵扣。因此,你要向税务机关提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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