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来源:
甲为居民个人,汇算清缴应纳个税:
□工资薪金收入额=20000元
□劳务报酬收入额=30000×(1-20%)=240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3000×(1-20%)=2400元
□稿酬收入额=40000×(1-20%)×70%=22400元
□综合所得=20000+24000+2400+22400=68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68800-5000-4000-2000=57800元
□应纳税额=57800×10%-2520=3260元
□ 税负为3.5%
提问:
对于4000元以下的收入,在预扣预缴时均除800元,4000元以上扣除20%;而在汇算清缴时,一律按20%来扣除,没有4000元以下以上按不同数额扣除,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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