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则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但与之相对应的成本费用与不得在税前扣除。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则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你好老师 我公司向境外一家公益组织支付会员费,对方为我方提供技术上的服务请问:1、这个业务属于捐赠吗?可不可以算做一般支付?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我们公司是个湖南的新三板挂牌企业,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否可以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老师您好,我们想收购一家公司,本来想通过技术秘密转让的形式收购,但是科委不能定义为科技成果转化,所以享受不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购公司目前亏损2万,但是我们要拿300万去买,这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太了,之后注销收购公司,成立我们分公司,有什么更好的处理方法吗?补充: 谢谢您,价格是我们订的,其实就是想给她300万,想让她到手,以后她再把300万投资回总公司。谢谢您,就是不知道怎么样能更好的做税务合规……您好,对于收购价格可以再跟对方谈一下。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也就是说,上述技术服务发生于境外,则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发生于境内,则缴纳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而由境内支付方履行扣缴义务。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工资是不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的;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作为实际纳税人申报
个人房租收入是否要一起并入综合所得对个税进行汇算清缴?房租已开票,开票时税务已代收个税。不需要,
对于历史亏损,税法规定可以弥补亏算5年。比如去年亏损10万,今年盈利5万,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
年终发给先进个人奖金2000元,计入工资总额还是福利费 您好!奖金都是计入工资总额的。
如果不属于以上两种那么就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当调增。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不会自动扣款的,是单位出职工社保缴纳报表提交到银行,银行统一处理的。社保缴费一般在员工发工资的时
因为不知道能不能达到3万/月或者9万/季的标准。各种说法不一致。附加税如果不到3万或9万不用计提。以上对
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必需要做汇算清缴?应该由哪方来做汇算清缴?在两处取得工资所得的,只能在一处扣除
我觉得外出办事的餐费计入办公费是不是更准确些?报销不用缴纳个税
公司工资一直是实际发放时才做账,因此有差异,现在要在2018年账上做年度调整。17年12月工资做在18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