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国税制改革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各行各业相关税法在推行和制定中,其中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房产税也进入了议程,十九大召开前期,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透露房地产不动产长效机制正在做最后的修改,出台只是时间问题。但是对房地产行业多的税制改革想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其一是做好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其二,是房产税的制定实施。做好登记才可以正确全面的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可以保证不动产的合理分配。那么房产税是不是像之前网上的文章那样?房价是不是依然会呈上升趋势?
房产税征税对象是谁?
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什么征收,征收目标是谁?相信很多人都会说是对房屋和房屋所在的土地征收,那如何征收?房屋是屋主私有的,暂且不谈,但是就土地而言,我国明文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人民只是拥有使用权,也就是从国家手中租赁土地。换言之,房产税中的土地税是由土地拥有者向国家交纳,国家向国家交税,这显然是不通的,因此,房屋土地的税款是不征收的!
房产税征收额度上升还是下调?
除上述提到土地税,房产税还可针对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征税,但是在我国,一套房子的价值主要依据其所处的城市、地区和房屋的规模进行估价。打个比方,2017年,北京的房屋均价55605元/㎡,而西安的房屋均价则为7844元/㎡。此外,即使同在北京,市区与郊区的房价也会不同。简而言之,对房屋价值的征税实际上仍是对土地价值的征税,抛却土地的价值,房屋本身的价值,其实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贬值。倘若对房屋本身进行征税,税收额度只会降不会高。
放弃土地转让金,征收房产税
同时征收房产税和土地税既然行不通,那是否存在直接放弃土地转让金,征收房产税?
我们已经分析了房屋的价值主要是由其所处的城市、地区和规模决定的。那在房产税实施前,对于已经缴纳过土地转让金的房屋,只针对房屋本身征税,在房产税实施后,放弃原有的土地转让金,依据房屋的价值征收房产税,但是保证房屋所拥有的价值与土地赋予的价值不变。如果取消土地转让金,那房价势必又会降低。
土地转让金计算公式=土地成交楼面价×(1+3%)+市政配套费
全额付款和分期付款殊途同归
在我国,买房是常态。对于分期刚需族和全额有房族而言,在实行房产税后,有房族已经缴纳过土地转让金可以少缴纳房产税,而刚需族则需缴纳房产税,此外,根据房屋的使用年限增长,房屋本身价值升高,会将两种房子相差的税额计入房价中,数十年后,无论当初以何种方式买房,付出的代价都是相同的。
不动产长效机制的实行势在必行,然而,最终会以何种方式何种内容推行,相信相关机构已经最好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