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止是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基本上大部分资质办理,应缺乏经营所以困难重重。企业倒在准备不足,倒在对条件不够了解,就以场所条件为例:
1、应具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并符合以下:
(1)经营场所、贮存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内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2)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的,经营场所应能够满足顾客和监管人员自行出入要求;
(3)经营场所与贮存场所之间应有有效隔离;
(4)“经营场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住所”一致;
(5)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的,专营企业的经营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有陈列需要的货架和柜台;兼营企业应有陈列医疗器械产品的专区专柜;
(6)从事医疗器械批发的,其经营面积应不少于100平;设立库房的,医疗器械贮存面积应不少于60米;7)设立冷库的,冷库容积应不少于20立方米
2、营业场所应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设备设施
3、批发需要冷藏、冷冻贮存运输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冷藏、冷冻贮存、运输设备设施;零售经营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具有温度监测、显示的冷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