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规定,我们得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
以上海为例,你比如,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就规定: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2017年上海平均工资为7132元。
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用途一 购房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 建造、修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我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 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 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退休人员;
2、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判处刑罚;
3、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用途六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 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
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