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0年一季度按定税预缴了所得税,后面税局取消定税资格导致多交,原来代理记账会计未去税局申请退税,现已逾期,能报批领导后做营业外支出吗(小企业准则直接核销坏账,不设坏账损失),这部分损失要向税局专项申报才能税前扣除吗
2010年后企业一直亏损的,所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借方余额,现准备想要注销,多缴的税款不能退也不能抵,要怎么处理?不能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谢谢您的信任与提问,您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侯是借所得税费用,是吗?预缴多了,会作为所得税费用核算留存在账面上,并最终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科目。因此这里做营业外支出是不太合理的。而且这部门逾期未退的企业所得税款,不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成本费用或损失,因此不能向税局专项申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