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工外包 的发票和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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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来是和人力资源签订的派遣合同,但是根据政府的要求,现在要改成外包(外包内容是检测、测试服务)。这家新的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是17%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票内容是“加工制造”,问题如下。1,这种发票内容有问题吗,是不是和业务实质不符。开具怎样的发票内容更合理?税率是多少?2,这种外包服务是否可以以工资+管理费的结算方式签订合同?3,这种外包服务是否可以按照计时工资来结算签订合同(比如说,按照每小时20元结算,没有其他额外的管理费等)?4,改成外包后,是不是外包费用发票可以足额抵扣,计入制造费用,不能再计入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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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4评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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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派人到用工单位工作,至于干什么工作,如何安排岗位,由用工单位来安排。而劳务外包,指的是单位的部分工作,交由另外的单位去完成,至于如何用人,如何干活,是由外包单位进行。

因此,外包单位提供的是一种服务,既是营改增后增值税概念中的服务。营改增后,“劳务”专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而“服务”,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一般是6%。因此,问题所述的发票内容为加工制造,且税率为17%,个人认为并不准确,应该根据实际内容开具6%税率的发票。

劳务外包的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

此种费用,一般在会计上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中的劳务费,不作为工资处理(但注意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劳务费核算),企业所得税上也不能作为工资税前扣除。

至于如何签订合同或者如何结算,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即可,这个本人不是很清楚。个人认为您所说的方式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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